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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美体育北京市本轮雾霾天气预计11月3日结束

作者:小编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10-31 11:50:17    浏览量:

  10月30日,朱辛庄新区二期土地开发工程项目现场,挖掘机等大型施工机械已经停止了作业,对施工作业面也进行了苫盖。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供图

  10月30日,通州大运河森林公园,市民佩戴口罩骑行在运河畔。新京报记者 王子诚 摄

  新京报讯(记者 王景曦)10月30日17时,据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,北京实时空气质量为“轻度污染”,10月31日至11月2日,预计北京空气质量均达中度污染级别。11月3日凌晨前后,扩散条件改善,此次污染过程结束。

  10月30日凌晨至中午,受北部高压短时南压扰动作用,地面东北风,扩散形势有所改善,北京PM2.5浓度由中重度污染下降至2-3级良-轻度污染。傍晚,北京重新转受低压前部作用,偏北风转偏东风,存在污染回流影响,PM2.5浓度再次上升。

  预计10月31日至11月2日,地面受持续低压系统作用,中层温度持续上升,夜间至早上有较强逆温,相对湿度接近饱和,持续偏南风,扩散条件不利,预计空气质量均达到4级中度污染级别。

  在中度污染的环境下,儿童、老年人及心脏病、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该避免长时间、高强度的户外锻炼,一般人群应该适量减少户外运动。

  气象高级工程师尹炤寅表示,家里有条件的,可以尽量开着空气净化器,“针对本轮雾霾过程,如果一定要去户外活动的话,尽量避开两个时间段,10月31日早上、11月2日早上,这两个时间段应该是空气污染最严重的。其他时间段在户外也应戴好口罩。”

  雾霾将持续至何时?据最新预报,11月3日凌晨前后,北部高压系统南下,北京的扩散条件将改善,本次污染过程结束。

  目前,北京仍处于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中,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。据北京市气象台预计,11月2日夜间将有冷空气影响北京,随后北风、小雨相继到访。预计11月4日夜间,北京有一场小雨。

  记者了解到,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跟踪本次污染过程,组织专家团队解读污染成因。

 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介绍,10月22日起,区域气象条件转不利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.5污染逐渐累积。23日-24日,京津冀中部出现PM2.5轻至中度污染。25日-27日,在弱北风影响下,京津冀空气质量逐渐好转,污染气团向山东、河南移动。28日-29日,京津冀中南部、河南北部一带转为气象辐合区控制,出现近地逆温和高湿条件,区域空气质量再次转差。

  截至10月30日8时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13个城市累计发生20天次PM2.5中度及以上污染;其中,河北省邢台、保定、衡水市,河南省周口市分别出现1天重度污染;PM2.5日均浓度峰值为172微克/立方米(衡水,10月29日),小时浓度峰值为236微克/立方米(邢台,10月30日3时)。北京市出现2天轻度污染(10月23日-24日)、1天中度污染(10月29日),PM2.5日均浓度峰值为134微克/立方米,小时浓度峰值为154微克/立方米(10月29日20时-21时)。截至10月30日19时,区域污染过程仍在发展中。

  分析污染成因时,专家指出,区域工业企业、重型货车活动水平和秸秆火点数量环比上升,污染排放呈增加趋势。

  在工业源方面,10月下旬以来,区域工业用电量较10月上中旬增长约5%,其中水泥、砖瓦等行业用电量增幅更为明显,钢铁、焦化、石化等行业用电量基本持平。在移动源方面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型货车交通流量处于秋冬季以来的高位,较10月上中旬偏高约14%。在面源方面,10月21日-28日区域内累计发现火点325个,其中天津、河北(沧州、张家口)、河南(周口、驻马店、漯河)等地数量较多。

  近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气象条件较不利,容易造成污染累积与转化。10月22日以来,区域内冷空气活动偏弱,地面气温、低层大气相对湿度较常年均偏高,易形成区域性污染。本次过程期间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南风、西南风为主,平均风速在2米/秒以下;夜间至清晨时段,近地面和900百帕(约1000米高度)存在较强逆温,双重逆温结构下,垂直扩散条件极差。京津冀中南部相对湿度接近饱和,出现大雾天气。

  区域内机动车、工业炉窑等排放是PM2.5污染的主要来源,秸秆焚烧等对局地PM2.5污染贡献突出。区域内典型城市PM2.5组分特征显示,重污染期间硝酸盐为首要组分,占比超过40%,柴油车、工程机械、工业炉窑等排放的NOx(氮氧化物)的二次转化对PM2.5污染贡献突出;其次为有机物,不同城市占比在15%-30%左右,其中天津、周口有机物占比偏高,与当地秸秆焚烧等排放的一次颗粒物密切相关。

  北京受三条区域传输通道综合影响,叠加本地移动源排放的NOx及其二次转化,PM2.5浓度显著上升。来源解析结果显示,北京市此次过程中受到西南、东南、偏东三条主要传输通道影响,但10月29日上午本地贡献上升,至中午时已接近40%。北京市PM2.5组分特征显示,污染期间,城区硝酸盐占比约为40%,高出边界站点,表明本地机动车、工程机械等排放的NOx及其二次转化,推高了市区PM2.5浓度。

  按照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,采取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,绩效水平好的A级和绩效引领企业采取自主减排措施,绩效水平低的企业加大减排力度。

  据统计,区域内共20个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。其中,北京市于10月30日12时至11月2日24时启动橙色预警,国一国二机动车、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、北京市号牌国四柴油货车等在10月31日0时至11月2日24时执行限行措施。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等13个城市(包括定州、辛集、雄安新区),河南省安阳、鹤壁等5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,周口启动黄色预警。

  10月30日至11月1日,受偏南风叠加高相对湿度影响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持续中至重度污染;11月3日起,随着冷空气到来,污染过程结束。

  10月30日下午至夜间,地面转为偏南风为主,受污染回流影响,北京、天津等城市可能出现短时中至重度污染。31日,区域以偏西南风为主,预计京津冀中部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,南部以轻至中度为主,其他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。

  11月1日至2日,污染略有缓解,京津冀中南部以轻至中度为主,其中河北中部城市仍有出现日均重度污染的风险。3日起,区域扩散条件逐步转好,污染自北向南逐渐清除。

  新京报讯10月30日,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攻略。

  重污染天气对健康的危害包括急性和慢性两种。急性危害主要表现为短时间内吸入污染物引起的咳嗽、咽喉痛、眼部刺激等症状。重污染天气还可诱发支气管哮喘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或病情加重。必要时应及时就医。慢性危害主要包括对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影响。据世卫组织研究,长期持续的重污染天气可增加哮喘、支气管炎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肺癌等呼吸系统疾病及高血压、冠心病、脑卒中等心血管疾病的发病和死亡风险。重污染天气也可影响人的情绪。

  出现重污染天气时,公众应尽量待在室内,在关闭门窗的同时,使用空气净化设备有利于降低室内PM2.5的浓度。外出时,建议优先选用标有GB/T32610-2016标准的口罩。

  2.儿童、孕妇、老年人、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。

  3.应及时关闭门窗,不要在室内吸烟,此外,还应避免烹炸等可能加剧室内空气污染的行为。如室内未安装新风机,应根据当地的空气污染情况,尽量避开污染高峰时段,每天开窗通风1-2次,每次10-20分钟。如室内人员较多,空间较小,则应适当增加开窗次数。

  5.如必须外出,应尽量减少室外活动的时间和强度,并佩戴合格的口罩;外出回来及时清洗面部及的皮肤。

  2.建议老年人、儿童等特殊人群在专业人士或家人(长)的指导下选择舒适性比较好的口罩。

  新京报讯10月30日,北京市交通委员会、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、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”。通告称,为应对空气重污染、保护公众健康,按照《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(2023年修订)》规定,当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、橙色预警时,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(含临时号牌车辆)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。通告自2023年10月30日起实施。

  根据通告,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,每天3时至24时,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(含驾校教练车)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,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0号管理;同时,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。

  10月29日,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:本市于10月30日12时至11月2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。

  1、建筑垃圾、渣土、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(纯电动、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)。

  2、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(含驾校教练车)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。

  3、本市核发号牌(含临时号牌)的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禁止上路行驶(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、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汽车除外)。

  1、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措施的基础上,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%。

  2、建筑垃圾、渣土、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(纯电动、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)。

  3、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(含驾校教练车)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。

  4、每天3时至24时,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(含驾校教练车)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(单号为1、3、5、7、9,双号为2、4、6、8、0),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0号管理;同时,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;但工作日7时至9时、17时至20时,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(含五环路)行驶。

  5、本市核发号牌(含临时号牌)的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禁止上路行驶(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、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汽车除外)。

  2、公共电汽车、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、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(不含租赁车辆)、邮政专用车、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、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。

  4、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、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,殡仪馆的殡葬车辆。

  6、纯电动小客车(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、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),氢燃料电池车辆,持有残疾人通行证的小型客车,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生产生活必需品供应且持有通行证的载货汽车。

  在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,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,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。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。

  10月30日,朱辛庄新区二期土地开发工程项目现场,挖掘机等大型施工机械已经停止了作业,对施工作业面也进行了苫盖。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供图

  10月30日,通州大运河森林公园,市民佩戴口罩骑行在运河畔。新京报记者 王子诚 摄

  新京报讯(记者 王景曦)10月30日17时,据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,北京实时空气质量为“轻度污染”,10月31日至11月2日,预计北京空气质量均达中度污染级别。11月3日凌晨前后,扩散条件改善,此次污染过程结束。

  10月30日凌晨至中午,受北部高压短时南压扰动作用,地面东北风,扩散形势有所改善,北京PM2.5浓度由中重度污染下降至2-3级良-轻度污染。傍晚,北京重新转受低压前部作用,偏北风转偏东风,存在污染回流影响,PM2.5浓度再次上升。

  预计10月31日至11月2日,地面受持续低压系统作用,中层温度持续上升,夜间至早上有较强逆温,相对湿度接近饱和,持续偏南风,扩散条件不利,预计空气质量均达到4级中度污染级别。

  在中度污染的环境下,儿童、老年人及心脏病、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该避免长时间、高强度的户外锻炼,一般人群应该适量减少户外运动。

  气象高级工程师尹炤寅表示,家里有条件的,可以尽量开着空气净化器,“针对本轮雾霾过程,如果一定要去户外活动的话,尽量避开两个时间段,10月31日早上、11月2日早上,这两个时间段应该是空气污染最严重的。其他时间段在户外也应戴好口罩。”

  雾霾将持续至何时?据最新预报,11月3日凌晨前后,北部高压系统南下,北京的扩散条件将改善,本次污染过程结束。

  目前,北京仍处于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中,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。据北京市气象台预计,11月2日夜间将有冷空气影响北京,随后北风、小雨相继到访。预计11月4日夜间,北京有一场小雨。

  记者了解到,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跟踪本次污染过程,组织专家团队解读污染成因。

 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介绍,10月22日起,区域气象条件转不利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.5污染逐渐累积。23日-24日,京津冀中部出现PM2.5轻至中度污染。25日-27日,在弱北风影响下,京津冀空气质量逐渐好转,污染气团向山东、河南移动。28日-29日,京津冀中南部、河南北部一带转为气象辐合区控制,出现近地逆温和高湿条件,区域空气质量再次转差。

  截至10月30日8时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13个城市累计发生20天次PM2.5中度及以上污染;其中,河北省邢台、保定、衡水市,河南省周口市分别出现1天重度污染;PM2.5日均浓度峰值为172微克/立方米(衡水,10月29日),小时浓度峰值为236微克/立方米(邢台,10月30日3时)。北京市出现2天轻度污染(10月23日-24日)、1天中度污染(10月29日),PM2.5日均浓度峰值为134微克/立方米,小时浓度峰值为154微克/立方米(10月29日20时-21时)。截至10月30日19时,区域污染过程仍在发展中。

  分析污染成因时,专家指出,区域工业企业、重型货车活动水平和秸秆火点数量环比上升,污染排放呈增加趋势。

  在工业源方面,10月下旬以来,区域工业用电量较10月上中旬增长约5%,其中水泥、砖瓦等行业用电量增幅更为明显,钢铁、焦化、石化等行业用电量基本持平。在移动源方面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型货车交通流量处于秋冬季以来的高位,较10月上中旬偏高约14%。在面源方面,10月21日-28日区域内累计发现火点325个,其中天津、河北(沧州、张家口)、河南(周口、驻马店、漯河)等地数量较多。

  近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气象条件较不利,容易造成污染累积与转化。10月22日以来,区域内冷空气活动偏弱,地面气温、低层大气相对湿度较常年均偏高,易形成区域性污染。本次过程期间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南风、西南风为主,平均风速在2米/秒以下;夜间至清晨时段,近地面和900百帕(约1000米高度)存在较强逆温,双重逆温结构下,垂直扩散条件极差。京津冀中南部相对湿度接近饱和,出现大雾天气。

  区域内机动车、工业炉窑等排放是PM2.5污染的主要来源,秸秆焚烧等对局地PM2.5污染贡献突出。区域内典型城市PM2.5组分特征显示,重污染期间硝酸盐为首要组分,占比超过40%,柴油车、工程机械、工业炉窑等排放的NOx(氮氧化物)的二次转化对PM2.5污染贡献突出;其次为有机物,不同城市占比在15%-30%左右,其中天津、周口有机物占比偏高,与当地秸秆焚烧等排放的一次颗粒物密切相关。

  北京受三条区域传输通道综合影响,叠加本地移动源排放的NOx及其二次转化,PM2.5浓度显著上升。来源解析结果显示,北京市此次过程中受到西南、东南、偏东三条主要传输通道影响,但10月29日上午本地贡献上升,至中午时已接近40%。北京市PM2.5组分特征显示,污染期间,城区硝酸盐占比约为40%,高出边界站点,表明本地机动车、工程机械等排放的NOx及其二次转化,推高了市区PM2.5浓度。

  按照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,采取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,绩效水平好的A级和绩效引领企业采取自主减排措施,绩效水平低的企业加大减排力度。

  据统计,区域内共20个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。其中,北京市于10月30日12时至11月2日24时启动橙色预警,国一国二机动车、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、北京市号牌国四柴油货车等在10月31日0时至11月2日24时执行限行措施。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等13个城市(包括定州、辛集、雄安新区),河南省安阳、鹤壁等5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,周口启动黄色预警。

  10月30日至11月1日,受偏南风叠加高相对湿度影响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持续中至重度污染;11月3日起,随着冷空气到来,污染过程结束。

  10月30日下午至夜间,地面转为偏南风为主,受污染回流影响,北京、天津等城市可能出现短时中至重度污染。31日,区域以偏西南风为主,预计京津冀中部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,南部以轻至中度为主,其他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。

  11月1日至2日,污染略有缓解,京津冀中南部以轻至中度为主,其中河北中部城市仍有出现日均重度污染的风险。3日起,区域扩散条件逐步转好,污染自北向南逐渐清除。

  新京报讯10月30日,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攻略。

  重污染天气对健康的危害包括急性和慢性两种。急性危害主要表现为短时间内吸入污染物引起的咳嗽、咽喉痛、眼部刺激等症状。重污染天气还可诱发支气管哮喘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或病情加重。必要时应及时就医。慢性危害主要包括对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影响。据世卫组织研究,长期持续的重污染天气可增加哮喘、支气管炎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肺癌等呼吸系统疾病及高血压、冠心病、脑卒中等心血管疾病的发病和死亡风险。重污染天气也可影响人的情绪。

  出现重污染天气时,公众应尽量待在室内,在关闭门窗的同时,使用空气净化设备有利于降低室内PM2.5的浓度。外出时,建议优先选用标有GB/T32610-2016标准的口罩。

  2.儿童、孕妇、老年人、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。

  3.应及时关闭门窗,不要在室内吸烟,此外,还应避免烹炸等可能加剧室内空气污染的行为。如室内未安装新风机,应根据当地的空气污染情况,尽量避开污染高峰时段,每天开窗通风1-2次,每次10-20分钟。如室内人员较多,空间较小,则应适当增加开窗次数。

  5.如必须外出,应尽量减少室外活动的时间和强度,并佩戴合格的口罩;外出回来及时清洗面部及的皮肤。

  2.建议老年人、儿童等特殊人群在专业人士或家人(长)的指导下选择舒适性比较好的口罩。

  新京报讯10月30日,北京市交通委员会、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、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”。通告称,为应对空气重污染、保护公众健康,按照《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(2023年修订)》规定,当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、橙色预警时,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(含临时号牌车辆)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。通告自2023年10月30日起实施。

  根据通告,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,每天3时至24时,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(含驾校教练车)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,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0号管理;同时,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。

  10月29日,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:本市于10月30日12时至11月2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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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建筑垃圾、渣土、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(纯电动、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)。

  2、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(含驾校教练车)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。

  3、本市核发号牌(含临时号牌)的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禁止上路行驶(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、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汽车除外)。

  1、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措施的基础上,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%。

  2、建筑垃圾、渣土、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(纯电动、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)。

  3、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(含驾校教练车)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。

  4、每天3时至24时,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(含驾校教练车)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(单号为1、3、5、7、9,双号为2、4、6、8、0),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0号管理;同时,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;但工作日7时至9时、17时至20时,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(含五环路)行驶。

  5、本市核发号牌(含临时号牌)的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禁止上路行驶(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、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汽车除外)。

  2、公共电汽车、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、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(不含租赁车辆)、邮政专用车、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、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。

  4、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、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,殡仪馆的殡葬车辆。

  6、纯电动小客车(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、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),氢燃料电池车辆,持有残疾人通行证的小型客车,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生产生活必需品供应且持有通行证的载货汽车。

  在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,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,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。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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